2017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推动内地与港澳深化合作,研究制定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发展规划”。2017年7月1日在习近平见证下,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崔世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何立峰、广东省省长马兴瑞共同签署了《深化粤港澳合作 推进大湾区建设框架协议》。湾区经济作为重要的滨海经济形态,是当今国际经济版图的突出亮点,是世界一流滨海城市的显著标志。国际一流湾区如纽约湾区、旧金山湾区、东京湾区等,已成为带动全球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和引领技术变革的领头羊。粤港澳三地在经贸、技术、金融等方面全面开展深度合作交流,将成为我国改革开放的前沿和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
中国的湾区包括若干地区性的湾区,从区位、人口、土地面积和发展动力来讲,今后粤港澳大湾区、环长江口湾区和环渤海湾湾区将具有和世界一流湾区比拼的实力。目前粤港澳大湾区已经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极有可能率先脱颖而出。
相比于世界三大湾区,我国的政治制度、法律体系、行政制度和金融制度不同,且大湾区内香港、澳门和大陆的政治制度各不相同,各制度间如何融合和协调,城市现有规划与未来规划如何统筹,是我们应当考虑的问题。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的城市定位,个人认为香港是金融中心,澳门是旅游中心,广州是政治中心,深圳是科技创新中心。这一定位是否准确暂且不论,但可以从以上四个方面对湾区城市发展的具体目标做出规划。对标世界三大湾区,粤港澳大湾区应当着重考虑世界级机场群的建设、世界级港口群的建设和便捷的交通网络建设等几个方面。
粤港澳大湾区处于多元的制度格局下,粤港澳之间确立什么样的融合机制来发展,是我对现状的思考。第一,香港和内地在大型基建项目上的审核程序上明显不同,两地之间的差异如何协调?第二,香港和澳门与大陆地区均属于一国两制,在法制和经贸方面分别是独立的体系和关税区。是否可以成立发展协调委员会,统帅不同运营和审批制度下的行政机构。第三,共建粤港澳大湾区,要覆盖不同制度区的公共服务,尽早制定切实有效的共建、共制、共管制度。第四,湾区的建设包括基础设施、金融、环保、教育和文化的合作都需要重新的思考。过去政府承担的事情,如何让渡给社会方去做?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制度和协调机构等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第五,大湾区总部辐射半径要延伸至东南亚、中东和非洲等海上丝路沿线的区域。
在通盘考虑湾区现状条件下,如何打破壁垒,实现人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的自由畅通,也是我们需要研究的问题。
在投资机会方面。首先是城市定位调整带来的城市间的投资发展机会,如深圳和香港的融合,深圳和东莞、惠州的融合,广州和中山、佛山之间的融合,这些城市群建设所来的投资机会;其次是基础设施建设所带来的投资机会,如粤港澳大桥建通以后可能带来更大的项目投资机会;还有,都市圈卫星城带来投资机会,如环深圳、环广州、环香港的卫星城市,在居住条件、科技创新环境、经营财会税收方面,如何匹配大城市群、大城市中心城市的发展所带来的投资机会。
在产业方面,主要包括高科技产业和互联网技术、湾区物流业、对外贸易、现代服务业、基础设施建设等。
在投资模式方面。因为每一个城市发展都受到资金瓶颈的限制,如何打破这种限制?我希望各地联合起来,采用PPP模式推进湾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创新发展。湾区建设引入PPP模式,一方面可以吸引更加广大的社会资本促进大湾区重大基础设施的建设,提供更好、更宜居的公共服务设施,助力城市群综合开发。另一方面,可以助力高新科技园区的建设,打造吸引全球创新人才汇聚高地。湾区建设在采用PPP模式投资建设时应当遵循保护自然环境、以老百姓为本、提高资金效率等基本原则,保证各方利益、用高科技互联网手段,为建设保驾护航。
(周凯波,世界大湾区论坛共同主席、国家发改委国际合作中心PPP项目促进会办公室主任。以上观点整理自周凯波主任在中信城市运营研究中心主办的“中国湾区经济的未来”论坛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