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2日)
根据《宪法》和美利坚合众国法律,包括《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50 U.S.C.1701及其后)赋予我作为总统的权力(IEEPA),《国家紧急状态法》(50 U.S.C.1601 et seq.)和《美国法典》第3编第301节,
我,美国总统唐纳德·J·特朗普发现,中华人民共和国越来越多地利用美国资本来开发资源,并使其军事,情报和其他安全机构得以发展和现代化,这将继续允许中国直接威胁美国本土和海外美军,包括发展和部署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先进常规武器,以及针对美国及其人民的恶意网络行动。
中国的军事,情报和其他安全机构的发展,关键在于中国庞大的,表面上的私营经济。通过军民融合的国家战略,中国通过强迫中国民间公司支持其军事和情报活动,扩大了国家军工复合体的规模。这些公司,虽然表面上仍然是私人和民间的,但直接支持中国的军事,情报和安全机构,并协助它们的发展和现代化。
与此同时,这些公司通过向在国内外公共交易所交易的美国投资者出售证券筹集资本,游说美国指数供应商和基金将这些证券纳入市场发行,并采取其他行动确保获得美国资本。这样,中国利用美国投资者为其军事发展和现代化提供资金。
因此,我进一步发现,中国的军工复合体直接支持中国的军事,情报和其他安全机构的努力,对美国的国家安全,外交政策和经济构成了不寻常的,非同寻常的威胁,其主要来源在美国以外。为了保护美国国土和美国人民,我在此宣布针对这一威胁进入全国紧急状态。
因此,我特此命令:
第一条、(a) 禁止下列行为:
(i)从2021年1月11日东部标准时间上午9:30开始,任何美国人对本命令第4(a)(i)节所定义的任何中国共产党军事公司的公开交易证券,或任何衍生证券,或旨在提供此类证券的投资敞口的证券的任何交易;
(ii)自根据本命令第(4)(a)(ii)或(iii)节确定某人为中共中国军事公司后60天的东部标准时间上午9:30起,任何美国人对该人的公开交易证券或任何衍生证券或旨在提供该证券投资敞口的证券的任何交易。
(b)尽管有本节(a)(i)小节的规定,允许在2021年11月11日东部标准时间晚上11:59或之前进行有价购买或出售,完全或部分地从任何美国人在2021年1月11日东部标准时间上午9:30持有的本命令第4(a)(i)节定义的共产党中国军事公司的证券中剥离。
(c)尽管有本条(a)(ii)小节的规定,对于依据本命令第4(a)(ii)或(iii)节被确定为中共中国军事公司的人,在自该决定之日起365天或之前进行的有价购买或出售,其目的仅仅是为了全部或部分地剥离任何美国人在自该决定之日起60天的日期所持有的该人所允许的证券。
(d)本节(a)小节中的禁止适用,除非法规,或依据本命令可能颁发的条例,命令,指令或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并且尽管在本命令日期之前已订立任何合同或授予任何许可证或许可证。
第二条、(a)禁止美国人或在美国境内进行任何规避或避免,具有规避或避免的目的,导致违反或企图违反本命令规定的禁令的交易。
(b)禁止为违反本命令所列的任何禁令而组成的任何串谋。
第三条、(a)财政部部长经与国务卿,国防部长,国家情报总监,以及财政部部长认为适当的其他行政部门和机构(机关)首长协商后,特此授权采取此类行动,包括颁布规章制度,并动用IEEPA授予总统的一切权力,以实现本命令的目的。 财政部长可以根据适用的法律,在财政部内重新授予任何这些职能。所有机构应在其职权范围内采取一切适当措施,执行本命令的规定。
(b)根据本命令发出的规则和规例,除其他外,可订立程序,以发牌予根据本命令本可禁止的交易。但在根据本命令颁发任何许可证之前,财政部长应与国务卿,国防部长和国家情报总监协商。
第四条、定义。就本命令而言:
(a)“中共军事连”一词是指
(i)国防部长根据公法105-261第1237节,经公法106-398第1233节和公法108-375第1222节修正,自本命令发布之日起并在本命令附件中列出的,被列为在美国或其任何领土或属地直接或间接经营的中共军事公司的任何人,直至国防部长将该人从该名单中删除之时为止;
(ii)国防部长经与财政部长磋商后确定为在美国或其任何领土或属地直接或间接经营的中共军事公司,因此根据经公法106-398第1233节和公法108-375第1222节修正的公法105-261第1237节将其列入名单的任何人,直至国防部长将该人从名单中删除;或
(iii)任何被财政部长公开列入符合公法105-261第1237(b)(4)(b)节标准的人,或被公开列入已被确定为共产中国军事公司的人的子公司,直至财政部长确定该人不再符合该标准并将该人从该名单中删除。
(b)“实体”一词系指政府或政府机构,合伙企业,协会,信托,合资企业,公司,集团,子集团或其他组织;
(c)“人”一词是指个人或实体;
(d)术语“证券”和“证券”包括1934年《证券交易法》(公法73-291)第3(a)(10)节中对“证券”的定义,并在《美国法典》第15条修订。78C(a)(10)就本命令而言,除非货币或任何纸币,汇票,汇票或银行承兑汇票在发行时的到期日不超过9个月(不包括宽限期),或任何到期日同样受限制的续期,否则即为保证。
(e)“交易”一词系指按价购买任何公开交易的证券;以及
(f)“美国人”一词是指任何美国公民,永久居留的外国人,根据美国法律或美国境内任何司法管辖区组织的实体(包括外国分支机构),或在美国境内的任何人。
第五条、财政部部长经与国务卿协商,并在适当情况下与国防部长协商,现被授权根据《美国环境保护法》第401(c)节(50 U.S.c.1641(c))和《国际经济环境保护法》第204(c)节(50 U.S.c.1703(c)),就本命令宣布的国家紧急状态向国会提交反复报告和最终报告。
第六条、一般规定。(a)本命令不得解释为损害或以其他方式影响:
(i)法律授予行政部门或机构或其首长的权力;或
(ii)管理和预算办公室主任与预算,行政或立法提案有关的职能。
(b)本命令的执行应符合适用的法律,并以获得拨款为条件。
(c)本命令的目的不是,也不构成任何一方针对美国,其部门,机构或实体,其官员,雇员或代理人或任何其他人在法律上或衡平法上可强制执行的任何实质性或程序性权利或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