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中时报0987期     2021年09月22日
中美“维C价格纷争”持续16年,中企再次胜诉

来源:观察者网 版次:美中时报0987期 作者:Admin 时间:2021年09月22日

        诉讼中所涉中国药企为河北维尔康制药有限公司。据公开资料显示,该公司由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与香港三威国际有限公司于 1993年合作兴建,生产维生素C及系列产品。


8 月13 日,华北制药召开新闻沟通会介绍案件相关情况。(来源:长城网)


        据路透社报道,当地时间8月10日,美国第二巡回上诉法院驳回了2005年针对中企所谓维生素C“价格操纵”的诉讼案,再次宣告了中企的胜利。此案是我国企业遭遇的第一例国际反垄断诉讼。


        2013年,美国地方法院以中国药企构成垄断对其开出1.53亿美元“天价罚单”。之后,此案经历多次波折:2016年,美国巡回上诉法院改判裁决无效,驳回起诉;2018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下令对此案重审。


        位于曼哈顿的美国第二巡回上诉法院表示,由于中美反垄断法之间存在“真正的冲突”(true conflict),以及此案可能对外交关系存在潜在影响,因此驳回这宗案件是合理的。


        巡回上诉法院法官纳尔迪尼(William Nardini)10日在意见书中写道,尽管美国有意惩罚外国公司的反竞争行为,但政府可以通过外交和贸易谈判“化解其对中国的担忧”。


        诉讼中所涉中国药企为河北维尔康制药有限公司。据公开资料显示,该公司由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与香港三威国际有限公司于 1993年合作兴建,生产维生素C及系列产品。


        2005年,包括得克萨斯州“动物科学产品公司”在内的一些美国购买商起诉了以河北维尔康制药有限公司为首的四家中国药企,声称这些公司涉嫌共谋操纵对美出口的维生素C价格,违反了美国反垄断法。


        这是我国企业遭遇的第一例国际反垄断诉讼。在其他三家企业先后赔偿了事后,河北维尔康制药有限公司坚持未和解。


        2013年,美国纽约东区联邦地方法院判决维尔康公司败诉,并承担约1.53亿美元(当时约合9.34亿元人民币)的赔偿。面对不利的一审判决,维尔康公司选择上诉。


        历时近3年,美国第二巡回上诉法院认定,中国法律要求被告协商定价,削减维生素C出口数量,因此中国的法律体系与美国的反垄断法相冲突,这种冲突导致了被告的法律责任。因此,巡回上诉法院根据国际礼让原则判决中国药企胜诉。


        对此,时任商务部发言人沈丹阳表示,这意味着中国公司在美国联邦法院维生素C反垄断案件的上诉判决中获胜,是一个好消息,我们对这一判决表示欢迎。


        但这一判决并不代表事件的结束。此后,作为原告的美国公司将此案上诉至美国联邦最高法院。2018年,美国最高法院下令要求重审此案,当时的特朗普政府支持这一决定。


        当地时间8月10日,美国第二巡回上诉法院再次驳回了美国公司针对中国药企所谓“价格操纵”的诉讼案,又一次宣告了中国药企在这场长达16年的诉讼中的胜利。


        路透社称,原告(即美国公司)律师没有回应置评请求。


        中企律师雅克布森(Jonathan Jacobson)回应称,鉴于(中美间)法律的冲突,驳回诉讼是“唯一适当的结果”。另一名中方律师菲利普斯(Carter Phillips)表示,中方对(美国)多数人对中国法律的尊重表示“赞赏”。